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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温州医科大学护理学院考研复试录取工作方案

来源:爱考网 [2020-5-16] [微信公众号查成绩: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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温医大护〔2020〕4 号
温州医科大学护理学院2020年
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
根据《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》(教学函
〔2019〕6 号)、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
复试工作的通知》(教学厅〔2020〕4 号)和《温州医科大学 2020
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》精神,为确保学院 2020
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进行,结合疫情防控发展实际情
况,经研究,制定本工作方案。
一、工作原则
严格执行招生政策,强化复试考核,规范招录程序,加强监
督和服务,确保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科学规范、公平公正。
(一)坚持“按需招生、全面衡量、择优录取、宁缺毋滥”
的原则,切实提高研究生录取选拔质量。
(二)完善复试组织管理。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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导小组统筹全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。护理学院成立招生工作小
组,根据学校工作方案制订本学院的复试细则,负责本学院复试
工作的组织实施,指导复试小组开展相应工作。
(三)深入推进信息公开。温州医科大学成立校院两级复试
监督小组,对复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,确保择优选拔,切实维护
考试的安全性、公平性、科学性。
二、复试方式
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
作的通知,采取分专业网络远程形式进行复试。分批次复试对象
具体如下。
(一)第一批:一志愿通过专业复试线考生。
(二)第二批:调剂成功的考生。
(三)第一批、第二批复试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可再
行调剂和复试。
三、复试基本要求
(一)根据教育部下达的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,结合
护理学、护理专业考生上线具体情况,确定复试名单,分组进行
复试。
(二)考生须达到《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
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》(以下简称“国家线”),且遵循同一
学科专业(以招生专业代码为准)初试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的原则。
(三)一志愿按 1:1.5 组织差额复试。若一志愿上线生大于
或等于计划数 150%,不再进行调剂。一志愿上线生未达到复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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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例的专业组织现有上线考生进行第一批复试后,根据第一批复
试录取情况,确定缺额再进行调剂。护理学、护理专业调剂比例
为 1:3。计算复试人数时实行四舍五入原则。
(四)“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”考生成绩要求在国家线的
基础上,总分降 30 分、单科降 10 分。
四、调剂工作
(一)所有调剂考生的接收工作(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
生,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)均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“全
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”(以下简称教育部调剂系统)进行。
调剂系统每次开放时间须不低于 12 个小时。
(二)调剂系统开放时间截止后,统一查看考生调剂志愿。
对申请同一专业、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考生,按考生初试总分择
优遴选进入复试名单;初试科目不同的情况下,根据学科需要结
合考生初试科目、初试成绩、专业背景等择优选择。
(三)符合国家和学校调剂要求的考生可报名调剂,根据国
家文件精神结合报名情况进行择优调剂。具体要求如下:
1.达到《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
试成绩基本要求》(我校属一区)。
2.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要求,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
相同或相近,详见学校 2020 年招生简章报考条件和专业目录备注
要求。
3.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,其中统考科目
原则上应当相同。考试科目中无英语(一)的考生,不得调剂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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英语(一)考试科目的专业。
(四)调剂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教育部调剂系统确认复
试通知,否则将取消调剂复试资格;复试结束后,通过教育部调
剂系统发送拟录取通知,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,否则
将取消拟录取资格。
五、网络远程复试
复试是对考生的既往学业、一贯表现、科研能力、综合素质
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。根据教育部要求,采取“两识别”
“三随机”“四比对”等方式保障公平。复试包括个人陈述和综合
面试两部分,时间 15 分钟。
(一)个人陈述(口头陈述):考生简单扼要进行自我介绍,
并选择回答 1 个开放式主题。
(二)综合面试:采用即时问答形式,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
基础知识、逻辑思维能力、语言表达能力、分析解决问题能力、
创新潜质、思想道德品质等综合素养。内容包括外语听力及口语
测试、专业素质、综合素质等。由经验丰富、业务水平高、公道
正派的人员随机组成面试小组,全程录音录像。
按照初试成绩占比 60%和复试成绩占比 40%的方式加权成
总成绩,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。成绩计算公式:总成绩=(初试总
分÷5)×60% +复试成绩×40%。
六、录取
以考生总成绩排名进行录取。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不予录取。
拟录取考生总成绩须达到 60 分及以上(百分制)。没有完整参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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复试全部环节的,不予录取。
(一)同一专业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,录取至该专业招生
限额。
(二)如遇招生计划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时,则录取初试总
分高者;如再相同,则录取初试英语成绩高者。
(三)同一批次复试,拟录取考生如放弃拟录取资格,按总
成绩进行顺位递补,递补者需满足复试成绩要求。
(四)由于疫情防控原因,原则上先录取考生,再确定导师。
届时已录取的考生按意向顺序填写《选择导师意向表》;导师则根
据考生意向和考生情况,选择考生;导师与考生相互确认。如双
方未达成意向,按照考生意向顺序进行下一轮双向选择,并相互
确认。
七、其他工作
(一)资格审查
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初试准考证、居民身份证、大学期间成
绩单、学籍学历证明等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。不符合规
定者,不予复试。对有弄虚作假、违纪作弊等行为的考生,不予
录取或取消入学资格;入学后取得学籍者则取消学籍。
(二)思想品德考核
思想品德考核是复试的必要环节,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,
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。
(三)体检
各专业体检标准参照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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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教学〔2003〕3 号)和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
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
知》(教学厅〔2010〕2 号)相关要求执行。新生入学报到后须在
学校进行统一体检。如体检结果不符合入学标准,将依据相关规
定进行处理。
(四)入学复查
按照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有关要求,在入学后 3
个月内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。复查不合格的,取消学籍;情
节严重的,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。
八、信息公开和复试监督
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安全性、公平性、科学性的原则组
织复试,规范面试流程,签订《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责任承诺书》。
招生计划、复试办法、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等材料按规定在相
关网页上公示。同时做好导师和工作人员的业务和工作纪律培训。
复试工作人员如有家人或亲属报考本学科(专业),必须执行回避
政策,不得参加复试工作。
研究生管理部门、纪检监察机构对招生复试工作进行全程监
督。
温州医科大学护理学院
2020 年 5 月 8 日
温州医科大学护理学院 2020 年 5 月 8 日印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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